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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2
《港湾商业观察》施子夫
11月27日,广州市儒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儒兴科技)更新招股书并披露二轮审核问询函回复意见,继续冲刺深市主板。
《港湾商业观察》注意到,根据两轮问询函显示,有关儒兴科技的历史沿革、实际控制人认定与主要股东、应收账款及经营活动现金流等问题被监管重点关注。
产品结构单一,毛利率连降
官网介绍,儒兴科技成立于2000年7月,是一家主要从事光伏电子浆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公司光伏电子浆料产品覆盖晶硅太阳能电池银浆和铝浆,主要产品包括背面银浆和铝浆,产品主要应用于光伏行业。
经营期间,儒兴科技的主营业务收入包括银浆和铝浆收入。从2020年度-2022年度以及2023年1-6月(以下简称,报告期内),儒兴科技实现营收21.96亿元、27.29亿元、28.32亿元和18.08亿元;实现净利润分别为2.25亿元、2.23亿元、3.56亿元和1.99亿元,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分别为2.11亿元、2.97亿元、3.29亿元和1.95亿元。
尽管报告期内营收与净利呈现稳定增长,但需要注意的是,儒兴科技存在产品结构单一的问题。
根据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内,儒兴科技银浆与铝浆产品合计贡献收入占各期总营收的比重均在99%以上,公司主营业务突出。通常来讲,当企业单一业务集中度较高时,往往也伴随着抗风险能力减弱、核心竞争力不足等不良风险。
在其他盈利指标方面,儒兴科技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毛利率呈现一定波动态势。
报告期内,儒兴科技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13.14%、12.98%、16.05%和7.47%,呈现先降后升又降的趋势。
同一时间,儒兴科技的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2.76%、20.64%、20.45%和 18.58%,三年六个月的时间下滑了4.18个百分点。
截至2023年9月30日,儒兴科技合并层面资产总额为37.61亿元,负债总额为8.89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28.72亿元;2023年1-9月实现营收29.04亿元,实现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分别为3.06亿元和3.00亿元。
经儒兴科技初步测算,预计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6亿元-39亿元,同比增长27.11%-37.7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6亿元-3.9亿元,同比增长1.14%~9.5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46亿元-3.76亿元,同比增长5.20%~14.32%。
上下游集中度高,应收账款上半年创新高
由于主要销售银浆和铝浆产品,儒兴科技采购的主要原材料也仅为银粉、铝粉。从采购情况看,儒兴科技上游前五大供应商集中度较高。
报告期内,儒兴科技来自同一控制下合并口径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分别为13.83亿元、18.80亿元、19.65亿元和11.68亿元,占采购总额比例分别为84.27%、86.49%、84.88%和 79.34%,各期占总收入比重在八成上下。
不仅如此,儒兴科技也较为依赖前五大客户,并且来自下游客户的应收账款情况居于高位。
据了解,儒兴科技的主要客户包括通威股份、隆基绿能、爱旭股份、天合光能、晶澳科技、晶科能源、阿特斯、润阳股份、中润光能、英发集团、东方日升、横店东磁、捷泰科技等知名企业。
报告期内,儒兴科技向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分别为10.84亿元、15.26亿元、15.35亿元和9.71亿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49.50%、56.09%、54.35%和53.82%。
同一时期,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8.69亿元、8.09亿元、7.58亿元和9.64亿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4.82%、27.65%、23.40%和27.20%;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分别为1.11亿元、1.10亿元、9367.49 万元和 9926.13万元。在年收入规模20亿元上下的情况下,仅应收账款就高达7亿元以上,不可谓不低。
儒兴科技在招股书中表示,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应收账款余额可能进一步增加,较高的应收账款余额会影响公司的资金周转效率、限制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如果公司采取的收款措施不力或客户经营状况发生不利变化,则公司应收账款发生坏账风险的可能性将会增加。
从周转率情况看,报告期内,儒兴科技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2.54次、2.87次、3.20次和3.78次,而同时期同行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均值分别为4.66次、4.90次、5.04次和5.71次,明显要略高于儒兴科技。
儒兴科技表示,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水平低于主营银浆产品的帝科股份、苏州固锝、聚和材料,主要系铝浆产品账期整体大于银浆产品账期。2022年和 2023年1-6月,天盛股份应收账款周转率高于发行人,主要系2020-2021年天盛股份银浆收入占比低于50%,2022年和 2023年1-6月天盛股份银浆收入占比超过 80%,银浆收入占比提升提高了天盛股份的应收账款周转率。
实际控制人认定遭问询,大额分红还募资补流
在监管下发的第二轮问询函中,深交所对儒兴科技实际控制人认定与主要股东等问题进行了重点关注。
结合招股书及问询函显示,2021年6月,廖晖、张宇鑫、张维国和刘楚楚分别向许珊、许瑾转让所持发行人股权;上述股权转让系股东为认可时任总经理许珊、副总经理许瑾对公司过往的贡献,对其二人进行的股权激励,一次性确认当期股份支付费用8972.60万元。
2022年11月,许珊继承其父许显昌股权成为儒兴科技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其通过直接持有公司26.27%股份、许坚委托其行使9.44%的股份表决权以及同夏国锐、许瑾保持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支配公司50.47%的股份表决权。
通过梳理得知,报告期内,实际参与儒兴科技与子公司管理的主要股东包括许显昌(已离世)、许珊、许瑾和夏国锐。其中,许珊全面负责儒兴科技及其子公司经营管理工作,许瑾和夏国锐主要参与无锡儒兴日常经营管理。许珊、许坚为兄妹关系;许瑾为夏国锐儿子的配偶、张维国姐姐的女儿。廖晖、张宇鑫、张维国和刘楚楚系儒兴科技股东。
深交所要求儒兴科技回复并说明:实际控制人认定及变更情形认定是否准确,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发行人控制权的稳定性;现有各股东之间是否存在代持协议或其他利益安排;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要求。
在问询函中,儒兴科技回复表示,许显昌和许珊为父女关系,2022年11月,因许显昌去世发生股份继承,许珊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廖晖、张宇鑫、张维国均为投资人,三人均未实际参与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管理,且已出具《不谋求取得儒兴科技实际控制权的确认与承诺》,承诺其与儒兴科技其他股东之间均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不会以任何方式谋求发行人的实际控制权。
廖晖、张宇鑫、张维国、刘楚楚持有发行人的股权系其真实出资,许珊、许瑾受让的股权已真实支付对价,本次股权转让的受让方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或家庭积累资金,资金流向不存在异常;本次股权转让不存在潜在纠纷或争议。
另外,市场对于儒兴科技上市前夕分红,此次IPO募投又补流的情况产生一定质疑。
招股书显示,在2020年及2021年,儒兴科技现金分红金额分别为7500万元、4亿元,合计达到了4.75亿元。此次IPO公司计划拟募资15亿元,其中6.23亿元用于扩产,4.59亿元用于研发,另有4.18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谈及上市前夕分红又募投补流,IPG中国区首席经济学家柏文喜向《港湾商业观察》表示,企业在上市前夕进行分红,然后在IPO过程中又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这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一方面,分红可能是公司为了回报股东或提高股东的信心,但另一方面,如果公司在上市前夕已经有了足够的资金用于运营和发展,那么这种分红可能被视为不健康的,因为这可能意味着公司为了上市而做出了一些短期的决策。(港湾财经出品)
原文标题:儒兴科技毛利率连降:应收账款创新高,狂分红4.75亿又募资补流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