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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4
《港湾商业观察》王璐
虽然控股股东宣布未来半年不减持,但东旭蓝天(000040.SZ)基本面前景仍不容乐观。
日前,东旭蓝天发布公告称,于2023年10月16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集团”)向公司提交的《关于特定期间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东旭集团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支持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自愿承诺未来6个月内不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
01
扭亏同时营收下降超三成
业绩基本面上,东旭蓝天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1.57亿元,同比下降32.93%;归母净利润2533.26万元,同比扭亏;扣非净利润2928.05万元,同比扭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2亿元,同比下降53.90%;基本每股收益为0.017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0.22%。
成功实现了扭亏固然不易,不过营收下滑超过三成的窘境也说明经营层面的压力依旧未改。对于收入下滑,东旭蓝天表示因公司聚焦主业,主动收缩供应链业务。
半年报显示,东旭蓝天光伏电站稳定运营。2023年上半年,公司电站发电量5.8亿度,发电厂平均用电率1.76%,发电厂利用小时数约626小时;新投产机组的装机容量1.954万千瓦;电费收入4.08亿元,收到国补0.79亿元,电站管理水平和运维效率保持稳定。
细看公司上半年财报,公司营业成本9.38亿元,同比下滑了34.45%,主要系本期供应链业务成本较上年同期减少;销售费用近400万元,同比增加103.18%,主要系职工薪酬及推广活动费较上年同期增加。
东旭蓝天在半年报中介绍,新能源及生态环保产业均属资金密集型产业,对企业营运资金要求较高。因公司在东旭财务公司存款大额提取暂时受限,可自由支配的货币资金较为有限。同时,公司存量债务融资产生的财务费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应对措施:一方面,积极加速资金回流,严控各项成本费用支出。另一方面,公司以东旭集团整体债务重组方案落地为契机,正在推进公司债务风险化解工作,加强与金融机构的沟通及合作,通过展期、降息等多种方式减轻公司偿债压力,降低财务费用。
02
2022年报“保留意见”被问询
值得关注的是,今年5月31日,深交所对东旭蓝天发出了年报问询函。问询函指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其中,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为:无法判断公司借款违约、建设工程等相关诉讼金额达1.4亿元以上的合同纠纷对财务报表产生的影响;无法判断公司合计金额72.47亿元的预付款项和其他非流动资产等预付类款项相关合同能否按约定履约,相关合同标的或款项能否安全收回存在不确定性。
强调事项段涉及事项为:公司在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28.92亿元存款的可回收性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子公司东旭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发放的8亿元贷款负连带清偿责任;公司有息负债和未能如期偿还债务本息金额较高,偿还到期债务的能力具有不确定性。
东旭蓝天回应表示,公司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集团”)债权人委员会于2022年9月29日召开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东旭集团金融债务重组方案》(以下简称“《债务重组方案》”),我公司为东旭集团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上市公司,未来偿付对外金融债务适用《债务重组方案》。我公司目前有息负债86.34亿,应付利息12.38亿,均适用《债务重组方案》,虽然部分有息负债已逾期,但根据该重组方案公司将延长偿债期限、降低利率、免除罚息等多种方式降低公司的偿债压力。
目前公司的资产负债率55.79%,货币资金受限较多,但公司57个自持光伏电站每年将收到稳定的电费回款用于正常的生产经营和还本付息,经初步测算,未来三到五年每年将收到电费回款约9-10亿元,该电费优先用于归还抵押电站的长期应付款,每年约还款2亿,剩余将用于支付整体有息负债的利息,每年需要支付息约1-2亿,现金流足以覆盖债务,剩余现金将用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或业务拓展,所以我公司不存在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不确定性,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编制财务报告是适当的。
03
直接融资超120亿却分红3亿?
此外,东旭蓝天近期因“融资超百亿而低分红”引发市场关注。
据新浪财经上市公司研究院研究发现,东旭蓝天向资本市场直接融资金额超120亿元,而公司分红仅仅为3亿元左右。值得注意的是,公司的账面资金常年维持高位,23年半年报末仍然有32.53亿元。公司看似不缺钱,却为何“吝啬”分红,这背后有何玄机?
新浪财经上市公司研究院认为,对于长期不分红或不重视分红的公司,市场该如何看待?对于低分化公司,第一,警惕高盈利低分化陷阱,第二,警惕索取型公司诱发的“价值毁灭”等风险;第三,对于“热衷理财却吝于分红”公司,需要警惕其资金使用效率与资金安全性。
著名经济学家宋清辉向《港湾商业观察》强调,分红是资本市场持续健康发展重要基石,也是衡量上市公司经营好坏以及对投资者是否负责的重要指标。“部分上市公司明明可以分红却实际较差,甚至常年不分红,已经引发监管层高度重视,这种现象或将很快得以改正。”
的确,近两个月以来,监管层持续强调分红监管制度。9月18日证监会再度发布相关规定,引导上市公司提高分红水平,夯实市场良性发展的基础。
据悉,证监会近期拟对《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简称“分红指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简称“章程指引”)等一系列规则进行修改,交易所将同步修订《规范运作指引》,主要调整包括:对于主板上市公司分红未达到一定比例的,要求披露原因;对存在长期大额财务性投资但分红比例偏低的公司,强化披露要求,督促加大分红力度;进一步便利中期分红程序;研究在交易所信息披露评价中进一步向高分红公司倾斜;鼓励基金公司发行红利基金产品;加强对超出能力分红企业的约束。(港湾财经出品)
原文标题:东旭蓝天扭亏却营收大降,“直接融资超120亿分红3亿”引关注